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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西自治區(qū)關于做好2011年第六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的通知
桂農機辦〔2011〕138號
各市、縣農機局,各農機購置補貼一級經銷商:
根據農業(yè)部和財政部關于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相關要求,經研究定于十一月中旬進行今年第六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結算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農機購置補貼一級經銷商盡快將“待申請結算”的補貼機具在省級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結算手續(xù),結算打包批次請選擇“第六批”,并于11月15日前申請結算。
二、自治區(qū)農機局將第六次結算的申請情況在廣西農機化信息網上進行公示。各縣農機局對結算申請中的補貼機具的購機和到位情況進行核實,并于11月17日前將審查情況報市農機局。各市農機局于11月18日前匯總本市審查情況后并以正式文件上報自治區(qū)農機局(請先傳真)。
三、自治區(qū)農機局根據各市上報的審查情況,在系統中退回不符合結算要求的機具。
四、各農機購置補貼一級經銷商務必于11月22日—11月24日在系統中下載并向自治區(qū)農機局報送第六次結算申請材料,報送的材料請嚴格按照文件相關要求,認真核對材料的打印時間和蓋章要求,盡量減少錯誤,逾期不報材料后果自負。
六、其他相關工作要求按照桂農機辦〔2011〕64號、桂農機辦〔2011〕123號執(zhí)行。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八日
新聞來源地址: http://m.06fs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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