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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關于申報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商的通知
各市、縣(市、區)農機管理站(局、處),農機經銷商:
為進一步規范實施好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現就推薦確定補貼機具經銷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各地農機經銷商根據《浙江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商資質條件》(附件1)向屬地農機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(附件2),同時提供工商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1份。各地農機管理部門要按照資質條件認真進行實地考察,并對各經銷商2011年銷售臺賬進行審核,堅持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有利于農民購買、有利于部門監管、有利于資金使用”的原則,提出初審意見,于2012年1月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推薦名單(附件3)報各市農機管理部門復核,各市匯總后于12日前上報省局。
微灌設備、水簾降溫設備、簡易保鮮儲藏設備和設施農業鋼架大棚由生產企業直接銷售(無需屬地管理部門推薦確定),其他所有列入我省補貼產品均由經銷商銷售,不允許生產企業直接銷售。
本通知不發紙質文件,請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做好宣傳工作,引導經銷商按時、正確申報。
聯系人:馬梁;聯系電話:0571-86757982
附件1:浙江省2012年補貼機具經銷商準入資格條件 附件2:浙江省2012年補貼機具經銷商資格申請表 附件3:2012年縣(市、區)補貼機具經銷商推薦名單
新聞來源地址: http://m.06fs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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